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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干货、亮点在此!
发布时间:2017-3-1 10:52:51 来源:
导 读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全面提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补充优质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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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内容


“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规划期内要确保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全国基本农田整治率达到60%;

  补充耕地2000万亩,改造中低等耕地2亿亩左右;

  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600万亩

  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复垦率达到45%以上;

  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搬迁取得实效。


“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四项任务




  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贯彻保护环境国策,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个渠道保障土地整治资金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副司长刘键说,要实现《整治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十三五”期间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以及社会资本等将计划累计投入土地整治1.7万亿元。因此,需要有资金保障。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应完成以上四项任务的土地整治资金有以下4个渠道: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按照规定可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用于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等,完全可以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

  补充耕地资金。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2000万亩,总投资约1600亿元。建设占用耕地并补充耕地是法定义务,补充耕地资金由建设单位缴纳,因此资金有保障;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规划期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根据以往投入测算,总投资约7800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增减挂钩收入。当前我国增减挂钩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收益平均每亩约15万元,如规范运作,资金应有保障;

  土地复垦资金。规划期内复垦150万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根据以往投入测算,总投资约300亿元,根据相关研究成果,全国每年损毁复垦资金需求为675亿元~4500亿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新损毁土地由复垦义务人负责投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政府负责组织复垦或吸引社会投资复垦。

为确保资金来源,《整治规划》通过探索建立土地整治激励机制和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按照“政府主动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政策加以保障”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整治投融资渠道,同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群众自主开展土地整治。


二、权威解读:《整治规划》如何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与以往相比,它不再是单纯地保护耕地,而是要通过整治规划土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


1、盘活存量,提高土地综合承载力


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每年将有1600多万人进城落户,需要提供建设用地保障,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达到3200多万亩。“这要求我们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庄少勤表示。


规划要求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取得积极成效,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司长张东强说,通过土地整治特别是建设用地整理,会提高土地综合承载力,有效增加土地供应,有力促进城镇有序更新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发展后,可调剂到城镇使用,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整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镇有序更新;

  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积极开展旧工厂、老工业区、废弃矿山改造开发和功能置换,不仅能够改善工矿区域生态环境,也可以增加土地供应,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庄少勤强调,加大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力度,要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复垦率达到45%以上。


2、改善农村面貌,助农增收


土地整治拓展了农民增收创收渠道。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各地土地整治累计投入资金5500多亿元,农民参加土地整治劳务所得合计超过800亿元,惠及1.04亿农民,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新增收入900多元。通过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各业用地,引导土地合理流转,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整治节约的土地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养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范树印说,除了带来直接收益之外,土地整治还对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促进作用。对散乱、粗放、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水电及垃圾污水处理等,能够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土地整治也给贫困地区群众带来脱贫希望。庄少勤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5200多个,投入资金940多亿元。


“十三五”时期,规划在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优先考虑贫困地区,同时提出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支持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地区脱贫。同时,增减挂钩指标安排要继续加大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以及灾后重建等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当地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推动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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