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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购同权”向外来人口传达城市善意,受益人群有限
发布时间:2017-7-25 17:35:15 来源: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市率先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广州此举标志着呼吁多年的“租购同权”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但全面推行可谓任重道远。

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其中三类人符合条件。

根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表示,“广州现阶段‘租购同权’惠及的人群有限,具体来说,要么你的子女得有广州户籍,要么你得持有人才绿卡,要么你得符合积分入户上学的条件,而且这三类人在广州都必须无房。考虑到广州的户籍政策是比较倾向于人才引进的,‘租购同权’的最大受益者主要是广州需要的人才,不是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

“但租房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读‘名校’。在广州中心城区那些好学校,学位一直非常紧张,有房有户口的人尚且难以满足,哪里还有多余的资源来满足租户?如此一来,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即便能够安排公办学校,很可能是学位不太紧张的普通学校,而非竞争激烈的名校。”孙不熟说。

在一些网友看来,根据广州的人才政策、积分入户政策,上述三类人也可享受学位统筹安排。而广州此次试水“租购同权”的意义则赋予了租房者与购房者同样的就近入学权利。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中心主任宋丁表示,广州此次明确“租购同权”表明住房政策正在向租赁市场倾斜,也体现了一座城市向外来人口传达的善意。

从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到今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租购同权”可谓是扶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有专家表示,一直以来,由于房屋产权与教育、医疗等资源相挂钩,导致商品房买房市场十分活跃,而租房却成为住房体系的一大短板,广州此次试水“租购同权”引发新媒体、传统媒体两大舆论场的大讨论正是击中了当前租赁市场的痛点。

记者梳理广州出台的措施发现,目前广州的“租购同权”还只体现在受教育权方面,距离完整意义的同权还有不少距离。不少网友认为,真正意义的同权意味着,同在一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不因有无房子,不因有无城市户籍而享受不同水平的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权益。

事实上,“租购同权”背后正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梳理舆情时间轴发现,大众关注点从“租购同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慢慢转移到“学位房资源稀缺”,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表示,“租购同权”最大的阻碍还是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以及在租房者与买房者之间因制度造成的结构性不均等问题,“我们得要考虑为那些外来人员提供基本权益,他们为这个城市做了贡献,如果可以实现‘租购同权’,就可以使他们更有获得感。”

“‘租购同权’是一个逐步均等化的过程。怎么测算,怎么控制同权的节奏和范围,这是难点所在,这也是城市治理水平的一个体现。”陈晟说,随着城市财富的积累,城市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的提升,推行“租购同权”的阻力将逐步减少。

宋丁表示,从2016年国务院39号文明确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目前市场上长租公寓异军突起,再到近期上海在全国范围内首开先河推出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可见全国租房租赁市场的基本蓝图框架正在加速成形。“租购同权”也是大势所趋,不过时间依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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