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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资讯周报】(第九期2017/10/15)
发布时间:2017-10-20 10:01:40 来源:

活动集锦                                         

1、罗湖区政府与华润置地联合举办“蒙特利尔地下空间开发与城市激活”讲座在罗湖区举行


行业动态                                          

1、《2017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公示

2、《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晟三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3、《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伶伦提可乐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4、龙岗区坂田街道辉达自行车厂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5、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实施主体的公示

6、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7、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万丈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的公示

8、深圳上步玉田试水综合整治新模式“物业托管+统租运营+综合整治”


政策速递                                           

1、《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3、《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指引》配套文件发布


市场行情                                          

1、深圳推出首宗“只租不售”宅地,房子建成须自持70年

2、康佳总部厂区地块项目公司(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转让底价为42亿

 

活动集锦                                          

1、罗湖区政府与华润置地联合举办“蒙特利尔地下空间开发与城市激活”讲座在罗湖区举行

9月27日,罗湖区人民政府与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在罗湖区君悦酒店盛会厅联合举办了主题为“蒙特利尔地下空间开发与城市激活”讲座。同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强强联合,借鉴包括蒙特利尔地下城在内的国际优秀案例与先进经验,致力于推动罗湖区的城市更新事业迈上新台阶。

讲座邀请了参与指导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开发长达30多年的专家顾问——雅克·贝斯奈尔先生分享经验。贝斯奈尔先生在讲座中介绍了蒙特利尔地下城规划建设过程、蒙特利尔地下城现状功能和特点以及地下城建设中遇到的挑战和解决方案。蒙特利尔地下城的成功实施为深圳市未来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参考和经验借鉴,同时对建筑设计管理工作中与地下空间相关的审查提供新的启发。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在线)


行业动态                                        

1、《2017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对《2017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进行公示。此次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共3个项目,坂田世畅自行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平湖旧墟镇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布吉木棉湾入口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合计拆除重建面积约31.6万㎡。(来源: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2、《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晟三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对《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晟三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来源: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局)

 

3、《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伶伦提可乐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对《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伶伦提可乐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来源: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局)

 

 

4、龙区坂田街道辉达自行车厂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坂田街道辉达自行车厂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3万平方米,辉达自行车(深圳)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更新单元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龙岗城市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的规定,龙岗城市更新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5、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实施主体的公示

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于2017年9月30日拟确认实施主体为深圳市独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位于东晓街道太白路南侧,布吉路东侧。拆除用地面积17016.5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366.0平方米。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6、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于2017年9月29日拟确认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华信友茂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北临友谊路,西临嘉里中心,东临庆安大厦。拆除用地面积8565.6平方米。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7、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万丈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的公示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万丈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于2017年9月29日拟确认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宏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光明中心区南部门户,紧邻光明大道和华夏路。一期拆除用地面积39489.1平方米。 (来源: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局)

 

8、深圳上步玉田试水综合整治新模式“物业托管+统租运营+综合整治”

9月29日上午,上步玉田分公司举办了业主物业托管签约仪式,3位业主代表相继与万村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约,标志着福田区乃至深圳市城中村管理模式又迈出了改革创新的一步。

此次玉田村物业统一签约托管,是深圳城中村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通过“物业托管+统租运营+综合整治”模式,引入第三方企业,明确主体责任,改变村民物业传统的管理运营模式,有望持续带动城中村内安全、创业、人文、环境等诸多领域的变化。此举不仅为城中村综合治理提升提供了新思路,也将让村民、村集体不断受益,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将持续显现。 (来源:深圳特区报)


政策速递                                         

1、《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此次意见稿可关注几点有:

(1)城市更新配建项目的配建比例、建筑面积、配建类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在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中予以明确。

(2)城市更新配建项目原则上优先作为保障性住房。其他项目配建的住房类型不作统一规定,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项目位置等因素统筹把握。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城市更新项目同步投入使用

(3)配建方式包括“集中配建”和“分散配建”两种方式,以集中配建为主,分散配建为辅。

(4)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惠州市“三旧”改造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惠府办[2012]38号)进行修订,并起草了《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17年10月15日。

《办法》对于“旧厂房”改造、“旧城镇”改造及“旧村庄”改造分别规定了计收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表: (来源:地产与工程法律观察) 

 

3、《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指引》配套文件发布

2017年9月29日,为加强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深鹏发财〔2017〕341号)。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大鹏新区范围内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以及其他尚未改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暂行措施》从集体资产产权、利润分配、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资产清查与评估、集资委账户管理和资金使用、责任追究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暂行措施》第二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

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土地使用权、物业产权及公司股权等重要集体资产转让的;股份合作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以及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物业产权及公司股权等重要集体资产转让的,由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制订资产处置方案,经“三会”审议后公示至少10天。公示结束后,股份合作公司将方案和相关资料报办事处出具意见,再将相关资料报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和相关资料报办事处备案,办事处备案后应将结果和相关资料抄报新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建设及参与城市更新的,由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制订项目方案,经“三会”审议后,公示至少15天。公示结束后,报办事处审查并出具意见,并在办事处现场监督下,由股份合作公司组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对项目方案进行表决。办事处应当在出具备案批复后将相关备案资料抄报新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办事处备案后,股份合作公司再循有关程序向规划国土、发改、住房建设、环保水务、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第二十三条规定: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以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形式“明租实卖”。

同时在2019年9月30日,大鹏新区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章管理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合同管理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企务、财务公开管理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模板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代表大会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指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引》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的通知》(深鹏发财〔2014〕215号)和《关于印发〈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模板指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康佳总部厂区地块项目公司(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转让底价为42亿

10月13日,来源深圳联交所的公告内容显示,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出让公司70%的股权,转让底价为42亿。查找工商信息,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康佳集团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深康佳出资7亿元,占比70%,而华侨城占比30%。

据了解,康侨佳城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片区的康佳总部厂区更新改造项目。康佳总部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片区,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及一类工业用地,占地面积37,25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另有不计容建筑面积62,450平方米,其中包括8,000平方米的地下综合商业和54,45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来源:深圳联交所、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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