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19日下发通知,规定自4月22日起,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此前,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规定,长沙市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按照新的调控政策,为落实“房住不炒”总体要求,长沙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将按4%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