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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温家宝——认真研究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3-1-16 9:41:54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在财政部调研时强调,财政工作要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上午9时许,温家宝来到财政部,看望预算司、农业司、办公厅、综合司等司局工作人员,与大家亲切交谈。随后,他又在会议室翻阅了记录国务院对财政工作重要部署的历史文件资料。温家宝说,十年来,财政在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对广大财政工作人员多年来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严谨细致、默默无闻的工作表示感谢。

   温家宝在座谈时说,从一个国家的财政史能够看出经济的发展,看出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发展很不平衡。这五年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度过的,走过的路很不平坦。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既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也比较好地控制了财政风险;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加大财政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办成了一批大事实事;积极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内外资企业税制并轨、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制改革成效显著,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几个方面突出反映了财政工作的巨大成绩和进步。

   温家宝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任务繁重艰巨。财政工作如何适应形势变化,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是摆在全体财政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要坚持立足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宏观调控水平。坚持民生优先,逐步构建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坚持科学管理,把依法理财贯穿始终。

   在谈到优化税制时,温家宝说,近期要切实抓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工作。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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