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度土地利用指标:
2016年度全市(含前海合作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15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进一步加大,占总指标的85%。计划预下达指标1200公顷,预留指标1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留5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预留10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2016年全市计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00公顷,其中农用地170公顷(含耕地30公顷),未利用地30公顷。下达到各区为150公顷,市里预留50公顷。
存量建设用地计划:
2016年全市计划安排存量建设用地总量为1150公顷,下达到各区为1050公顷,市里预留100公顷。
建设用地清退计划:
建设用地清退计划是在年度内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确认的现状建设用地,通过建筑物拆除、复绿等手段,转为现状非建设用地,为未来城市发展、重大项目实施腾挪发展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升生态服务水平。2016 年全市建设用地清退规模 540 公顷。
合理安排各类住房建设,2016 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 125公顷,其中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77 公顷。按照各区常住人口基数及已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用地的规模, 2016 年度计划新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安置用地)40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筹集 25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其中计划供地 5 公顷)。结合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市场需求,2016 年度计划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8 公顷。主要分布在轨道站点和公共交通便捷的地区、人口分布密集的各级区域中心、重点发展片区。2016 年度计划供应产业用地 133 公顷,其中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33 公顷,新供应 100 公顷。优化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文化创意、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布局,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研发用地需求,通过城市更新、旧村旧厂房改造等方式,重点解决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等用地需求。2016 年度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含加油加气站用地)88 公顷,其中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33 公顷,新供应 55 公顷(其中:一般商业服务业用地 43 公顷,总部经济用地 12 公顷)。2016 年度计划供应民生设施用地 854 公顷,其中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77 公顷。重点保障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中山大学·深圳、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粤海街道文体中心、市中医院光明院区、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110 千伏中康输变电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在产业空间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方面的规划空间统筹,实施土地资源的“一盘棋”管理,提高深圳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达到双方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