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间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该政策的出台,也使得雄安成为全国首个明确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要形式的城市。
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共有产权房,顾名思义,就是购房者和政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目前,北京、上海、南京、福州、烟台等地都有这种房子,很多城市也在跟进。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
201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19年楼市调控政策,也强调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指导意见》提出,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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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住房政策方面,《指导意见》还提出,制定与住房制度相配套、与开发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探索不同供地方式下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购房与住房租赁积分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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