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
据新华社报道,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新华社官方微博具体提及,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七大税法被补充进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7月中旬《经济参考报》曾报道,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该报援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施正文说,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暂不纳入房地产税,随着房地产税征收步入正轨,未来会再进行改革。
6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2015年至2016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最迟在2017年两会之前一定能够完成立法,之后才能进入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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